一年内反复结离婚女子为买卖京牌获刑

2021-05-13 10:39:27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中国法院网讯(马小涵李娜)为了买卖“京牌”,女子多次与他人结婚、离婚。4月28日上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被告人贾某获刑六个月十五日,罚金7000元。
  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贾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他人介绍,与出卖北京市个人小客车指标的男子登记结婚,利用夫妻更名的方式,将小客车指标从男子名下变更登记到贾某名下,随后双方登记离婚;待找到买方后,贾某与购买车牌的男子登记结婚,再次通过夫妻更名的方式,将小客车指标从贾某名下变更登记到购买车牌的男子名下,后双方登记离婚。通过上述手段,贾某先后买卖北京市个人小客车指标1套,另有2套买进后尚未卖出,贾某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5000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贾某以多次结、离婚为手段,多次买卖北京市小客车指标,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日,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贾某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