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诈骗被判刑

2021-05-20 09:24:52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中国法院网讯(佘春玲)故意低速阻挡货车正常行驶,迫使货车超车后,与货车发生碰擦,并要求直接给付赔偿金进行诈骗。近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8月间,被告人李某与柳某、唐某(均已判决)在河南省、安徽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省等多地,共同驾驶轿车,选择在双向单车道且中间无隔离栏的道路上行驶的货车作为目标,通过在货车前方低速行驶、迫使后方货车从左侧变道超车,待货车超车后再次变道回原行驶道路时,采用不减速或稍加速的方式让自身车辆左侧后视镜等位置,与货车右后侧车轮发生碰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利用货车驾驶员误以为发生交通事故,担心车辆保费上浮、急于送货尽快解决事故的心理,提出赔偿要求,要求货车驾驶员直接给付赔偿金,进行诈骗。被告人李某共参与实施诈骗30起,数额总计8.9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共同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误以为发生交通事故、急于处理事故、害怕费用上浮等心理,虚构事实要求他人赔偿,诈骗他人财物,犯罪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