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案件需要举证哪些证据

2018-10-19 07:38:55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者精神病人的,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2.法定继承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被继承人婚姻、生育和抚养子女状况的证据;

  (3)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4)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者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

  3.遗嘱继承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公证遗嘱应提交公证书;

  (3)代书遗嘱应提交代书遗嘱书;

  (4)自书遗嘱应提交自书遗嘱书;

  (5)口头遗嘱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6)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提交录音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4.被继承人财产的证据

  (5)股权应提交公司工商登记、出资情况的证明;

  (6)债权债务除提交借据以外,应提交相关的证据。

  5.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