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转帐,没有借据,借款人不承认有什么其他办法

2018-11-10 14:46:18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只有银行转账记录可以证明双方具有资金往来,并不能认定借贷关系存在。如果想让对方偿还借款,还需要债权人收集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债权人也可以选择通过提起不当得利之诉,要求对方返还其钱款。

  一般情况下,以借款纠纷起诉债务人偿还借款。一般需要债权人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可以向法院提供借条、借据、借款合同、证人证言等证据,还需要举证证明已经出借资金事实,可以向法院提供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宝或微信等交易明细、其他票据、证人证言等证据。

  司法实践当中,被告经常不会出庭应诉或者直接玩失踪,仅有转账记录,但原告也没有借条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证据,导致法院无法查清基本事实,就有可能判决原告败诉。因此,债权人在起诉前,需要收集一切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然而,仅有转账记录,但是如果在向债务人转账时明确注明是借款,此时就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如果借钱时有人在场,可以让在场的人员出具一份证人证言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也可以收集、固定双方在借款时聊天记录、短信、电话录音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最后,原告也可以选择以不当得利纠纷起诉被告要求返还其钱款,此时银行转账凭证可以有效证明不当得利的事实。依据《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