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的6大特征
2018-11-10 12:17:40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1、签订空白合同,或者签订明显不利于贷款人的合同。比如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样的借款合同。
2、制造虚假银行流水。“套路贷”一般都会通过银行给受害人转账一笔与签订的借款合同一样的金额,然后再告诉贷款人这是为了走公司流程,然后陪同贷款人去银行把多出来的现金取出,这样实际上就有流水证明借款人借款了比实际金额更多的迹象。
3、制造民间借贷迹象。不法分子通过往往以无需抵押即可提供贷款为名,降低贷款门槛。让受害人先上钩。
4、故意制造让借款人违约。犯罪嫌疑人会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并要求全额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大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5、故意垒高借款人的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并且收取高额的服务费和利息。
6、霸占受害人资产。不法分子往往会在贷款人无力还款的时候,通过一些非法手段,恐吓、勒索受害人,逼迫受害人低价抵押房子等给不法分子,以此来霸占受害人的资产。
2、制造虚假银行流水。“套路贷”一般都会通过银行给受害人转账一笔与签订的借款合同一样的金额,然后再告诉贷款人这是为了走公司流程,然后陪同贷款人去银行把多出来的现金取出,这样实际上就有流水证明借款人借款了比实际金额更多的迹象。
3、制造民间借贷迹象。不法分子通过往往以无需抵押即可提供贷款为名,降低贷款门槛。让受害人先上钩。
4、故意制造让借款人违约。犯罪嫌疑人会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并要求全额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大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5、故意垒高借款人的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并且收取高额的服务费和利息。
6、霸占受害人资产。不法分子往往会在贷款人无力还款的时候,通过一些非法手段,恐吓、勒索受害人,逼迫受害人低价抵押房子等给不法分子,以此来霸占受害人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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