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制定《深化执行案件 财产查控实施细则》

2019-01-18 16:07:42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为全面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集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常熟法院在全省率先制定《深化执行案件财产查控实施细则(试行)》,从执行初次接待、网络查控、专线查控、现场调查、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规范化细则,通过“专岗专人专办”“线上线下结合”,全面提升财产查控质效。
  初次接待:第一时间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执行指挥中心指派专人在立案大厅进行执行初次接待,确保在申请执行人递交申请材料的当日完成执行立案信息核对和初次接待工作,并在立案同时核对执行立案信息是否准确,询问被执行人住址、工作地点、实际经营地、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审判阶段是否公告送达、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有无诉讼保全等情况,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依托大数据:第一时间查控处置被执行人财产。在用足、用好、用实“总对总”和“点对点”查控平台基础上,明确新收案件必须在立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起网络查控。查控内容包括银行、互联网银行、证券、不动产、车辆、工商登记信息、公积金、户籍信息、酒店住宿信息、购物地址等。同时,明确各种财产类型反馈信息的处置时限和要求,如财付通账户(微信)存款应在发现反馈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冻结,力争对被执行人财产“应查尽查、一网打尽”,确保第一时间查控和处置被执行人财产。
  专线查控:最大限度丰富财产查控路径。立足自身实际,通过与当地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集中查控点“一站式”办理查冻扣等协助执行手续,缩短线下查控时间。与税务机关、公安部门建立协助联动机制,大大提高“查人找物”效率。对需要推送公安局协助查找的被执行人及已查封但尚未扣押到位的车辆,通过与公安部门110指挥中心建立的查控专线,由110指挥中心将查人信息、车辆信息发至各派出所、巡防队、卡口等协助查找。
  线下调查:深入挖掘财产线索。对线上调查无财产或财产不足额案件,执行员额法官自案件分流至执行实施团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启动个案现场调查。前往被执行人户籍地(居住地),通过与家属谈话和走访邻居、村委会(居委会)、社区网格员等方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深入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职业情况、近期活动踪迹等;对被执行人系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前往住所地(经营地)调查经营现状和财产状况,走访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村委会(居委会),了解被执行人原经营情况、企业新址、财产线索等,通过线下调查方式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
  夯实职责:打造闭环式监管体系。财产查控全程实行节点式、流程化管理,各环节互相监督。设立案件质量监管组,每月10号前按照10%比例抽查上月所结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完成情况。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每月2次抽查线上财产查控情况,执行实施团队负责人每月2次检查个案线下现场调查情况及结案进度,发现不合格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多次出现不合格或经督促后仍未改正的,可约谈环节负责人。约谈后仍未改正的则上报执行局长、分管院长,并作为年终绩效考评依据。通过环环相扣的监管模式,打造闭环式监管体系。(张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