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八级伤残标准

2018-11-12 20:28:47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4.8 Ⅷ级伤残
  4.8.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c.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d.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4.8.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盲目4级以上;
  b.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c.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d.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e.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f.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g.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平方厘米以上;
  h.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
  i.头皮无毛发50%以上;
  j.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4.8.3 脊柱损伤致: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b.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4.8.4 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4.8.5 胸部损伤致:
  a.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12肋以上骨折。
  4.8.6 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b.脾切除;
  c.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4.8.7 盆部损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b.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c.尿道严重狭窄。
  4.8.8 会阴部损伤致:
  a.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
  b.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
  4.8.9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4.8.10 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
  b.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
  c.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d.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e.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f.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4.8.11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