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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的欠条,担心诉讼时效过期,郭庆荣律师接手为当事人打赢官司

六年前的欠条,担心诉讼时效过期,郭庆荣律师接手为当事人打赢官司

2018-10-05 16:45:13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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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至2012年间,吴某1与吴某2有生意往来,吴某1向吴某2购买粉煤灰进行贩卖,之后吴某1人就不见了,吴某2六年来一直找不到吴某1,吴某1也一直未付款。接待时,吴某2担心欠条已经过了6年,很多人都说欠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打不赢了。

郭律师对其进行了解释,认为,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双方没有约定书面合同约定交货与付款时间,欠条上也没有写时付款日期,因此本案适用自吴某2向吴某1主张权利开始时诉讼时效中断。近年来,吴某2一直未能找到吴某1,未能向其主张权利,故吴某2随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其后,接手了吴某2的这个案件。

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判决吴某1在生效后10日内支付吴某2货款26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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