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9 14:51:56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将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或者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罪犯亲友为使其“立功”,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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