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修改的刑诉法认罪认罚与适用审理程序的关系?

2018-11-03 15:19:34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目前,法律规定的审理程序主要有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程序以及速裁程序。任何审理程序都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对于基层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对于基层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于不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其他案件,适用普通程序。

  检察官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建议法院适用不同的审理程序。但是几种例外需要注意:一是盲、聋、哑以及尚未完全辨认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认罪认罚的,不能适用速裁程序,也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二是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不能适用速裁程序,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三是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有异议,但其他部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以适用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