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刑事辩护律师抢劫罪的辩护

2018-11-14 14:52:34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抢劫罪的辩护的要点一般有以下思路:

  一、罪名定性中几个重要情形应该注意

  1、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是为了讨取合法债务对他人进行拳打脚踢,他人因害怕就当场归还了2年前借的2万块钱。被告人只是用不合法的方式取得自己的款项,其不具有抢劫罪的主观故意,不构成抢劫罪。

  2、客观上不具有当场性。抢劫罪要求当场使用暴力并当场取得财物。3、具有成立转化型抢劫罪的表象,但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最高人民法院20056月《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二、量刑从轻、减轻的几个情形应该注意

  1、有自首情节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自首,没有其他从重情节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

  2、有立功表现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轻处罚。

  3、犯罪未遂的。暴力程度较低,未造成实际损害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

  4、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如自愿认罪,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或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如供述的是同种较重余罪,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5、主犯从犯的区别。

  6、有无携带凶器的区别。

  7、有无预谋、流窜或者结伙行为。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罚:

  (1)共同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

  (2)被告人协助司法机关追回赃款、赃物的。

  (3)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4)转化型抢劫,仅以暴力或语言相威胁的;

  (5)积极预缴财产刑的。

  9、被告人有一个情节为应当减轻情节的;没有其他妨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考虑在法定刑幅度减轻处罚或者适用免予刑事处罚。

  10、其他。如抢劫对象是曾经的恋人、近亲属;案发的时间、地点等。

  除此之外,优秀的辩护律师还要注意各个环节和细节,维护被告人的最大合法权益,争取更好的结果。

  附:犯抢劫罪量刑的参考: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刑:

  抢劫一次,基准刑一般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一般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较大的,基准刑一般会增加六个月。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格: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一般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一般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一般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一般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每超过一定数额的,基准格一般会增加一年。

  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一般要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一般要增加一年六个月。

  3)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

  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

  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量刑指导一览表

情节

量刑起点

基准刑调节幅度

抢劫一次,犯罪情节和后果一般的

有期徒刑四年

 

有刑法规定的加重情节之一的

有期徒刑十一年

 

每增加一人轻微伤

 

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每增加一人轻伤

 

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

每增加一人重伤

 

可以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构成残疾的,每增加一级,再增加三个月刑期

每增加一次抢劫

 

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犯罪数额每增加200元的

 

增加一个月刑期

量刑起点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数额每增加1000

 

可增加一个月刑期

每增加刑法规定的加重情节之一的

 

可增加二年刑期

使用管制刀具等危险性工具抢劫的

 

增加基准刑的10%-20%;若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则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抢劫后为便于逃脱而使他人身体受到强制的

 

预谋抢劫、流窜作案或者结伙抢劫的

 

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20%;若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则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转化型抢劫,仅以暴力或语言相威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