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

2019-04-02 13:19:19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
  “年度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评选活动”是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出版社于2015年联合发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办的一项公益性评选活动,该活动目前已经连续举办了四届。
  该活动秉承纯粹、专业、权威的精神进行案例收集和评选,旨在加强刑事辩护技能研究,并对杰出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嘉奖。每一年度评选出来的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我们均会编辑出版,便于法律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学习研究。2015年度《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已由清华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2016年度和2017年度《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则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2018年(第四届)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评选活动自启动以来,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近百名律师同仁发来的无罪辩护案例,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组织专家从中评选出十个年度无罪辩护经典案例,现予以正式公布。
  案例一
  【获选案例】江西李锦莲故意杀人再审案——再审改判无罪
  【辩护律师】易延友、刘长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案例简介】本案历经一审、二审、第一次再审、第二次再审,最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由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在整个过程中,老中青三代近十名律师历时十余年薪火相传,令人感动。第二次再审期间,易延友、刘长两位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以李锦莲在案发当天无作案时间、关键情节无客观证据支撑为主要辩点,斩断了原审判决认定的证据链条。最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定李锦莲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依法改判李锦莲无罪。
  【获选理由】这个被写入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案件,由最高检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最高法指令再审,老中青三代近十名律师历时十余年薪火相传,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法律人群体对法治与正义的坚守,是我国法治进步的最生动体现。
  李锦莲与刘长律师在江西省高院门口
  辩护律师到案发现场航拍取证
  案例二
  【获选案例】安徽周继坤等五人故意杀人再审案——再审改判无罪
  【辩护律师】朱明勇 北京京门律师事务所;尹袁、雷延平、程洋、刘静洁、王加礼、胡安扬、唐卫国、孙绪、孙潮群 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
  【案例简介】本案是因领导干预司法而产生的最典型的冤假错案之一。2018年4月11日,均已刑满释放的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等五人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无罪,但事实上,早在1998年10月一审庭审次日合议庭即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宣告五名被告人无罪,只是由于提前获知消息的被害人父亲在法院喝农药自尽后,省市县各级领导直接强力干预,方才发生了无罪变死刑的惊天大逆转。值得一提的是,朱明勇律师此前参与代理并成功平反的张云、张虎案与本案系由同一批侦查人员和公诉人员主办,甚至连审判长也是同一人,如此令人惊骇的巧合,也值得每一个法律人深思。
  【获选理由】这个因领导干预而无罪变死刑的案件被称为“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冤案切片”,成为推动国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关键案件。
  朱明勇律师签收再审无罪判决书
  五名当事人手持无罪判决书与辩护律师在安徽高院门口合影
  案例三
  【获选案例】吉林刘忠林故意杀人再审案——再审改判无罪
  【辩护律师】张宇鹏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案例简介】刘忠林从被采取强制措施到刑满释放共被羁押了9215天(约为25年零90天),是目前媒体公开报道的国内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而从被冤因情杀人到最终平冤昭雪,刘忠林足足遭受了28年的煎熬。另外,从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刘忠林故意杀人案再审,到2018年4月2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刘忠林无罪,这条“马拉松式”的再审之路走了近6年之久。在申诉过程中,辩护律师坚持不懈地对片面建立在口供基础上的证据体系和严重的刑讯逼供发起挑战,与刘忠林及其家属二十多年的坚持以及众多媒体的关注等因素合力促成了案件的改判。
  【获选理由】蒙冤者被羁押时间超过25年,蒙冤时间超过28年,再审程序超过6年,一系列“时间之最”让本案在国内众多的再审改判无罪案件中极具典型意义。
  刘忠林手持无罪判决书在吉林省高院门口
  刘忠林指甲旧伤图,由新京报记者袁静伟拍摄
  案例四
  【获选案例】北京物美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案——再审改判无罪
  【辩护律师】赵秉志、左坚卫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案例简介】2009年3月,物美集团原董事长张文中终审以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并于2018年5月31日提审本案后,以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原判,改判张文中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本案再审改判无罪,进一步明确了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相关犯罪的认定标准,促进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企业家在生产经营中的不规范行为,是极具里程碑意义的典型案件。
  【获选理由】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落实中央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依法纠正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的第一案,也是唯一一个同时被写入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典型案例。
  张文中再审案宣判现场
  案例五
  【获选案例】广东汕头黄家仁职务侵占案——一审判决无罪
  【辩护律师】赵绍华 广东匡鼎律师事务所
  【案例简介】被告人黄家仁与汕头市政协常委杨某系汕头友信公司的两个实际股东,2010年4月,杨某向汕头市龙湖区公安分局举报黄家仁职务侵占,在时任区委书记的批示下,公安分局局长詹某强行立案,并于同年6月冻结友信公司的银行账户,查封友信公司名下几千平米的物业,并强行将法院拍卖友信公司的物业剩余款项1000余万元划到分局账户。历经7年多的侦查,在起诉意见书甚至连职务侵占的数额和基本证据都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侦查机关于2017年底强行将案件移送到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又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龙湖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5月29日向龙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两次开庭审理,龙湖区人民法院最终顶住压力于2018年12月30日一审判决黄家仁无罪,依法保障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获选理由】本案是一起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典型案件,从立案侦查到一审宣判耗时接近九年,涉案民营企业遭受了重大损失,这再次从反面彰显了国家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图片来源于网络图为龙湖区人民法院
  案例六
  【获选案例】山东东营徐晓等诈骗案——重审一审改判无罪
  【辩护律师】胡常龙 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姜远军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案例简介】承兑汇票贴现是银行的一项正常的合法业务,担任某银行杭州分行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的徐晓因为其所在银行的贴现额度不够,将老客户介绍来的贴现业务介绍给另一家银行,后老客户等人合谋“吃票”被捕,徐晓也被指控涉嫌诈骗罪。本案辩护人从事实和法律两个层面论证徐晓在主观上对“吃票”合谋概不知情,在客观上并未实施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也未从中收取任何的好处费,并最终说服重审法院依法改判徐晓无罪。
  【获选理由】本案涉及承兑汇票贴现业务,金额高达1.2亿,地跨浙江和山东两省,共有六名被告人涉案,两位律师通力合作,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将当事人徐晓与其他五名被告的行为成功进行了切割,彰显了律师高超的辩护水平。
  图为辩护人胡常龙律师
  案例七
  【获选案例】湖北武汉杨建平正当防卫案(摸狗案)——重审改判无罪
  【辩护律师】雷刚、李伟 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
  【案例简介】2018年,有关正当防卫的多个案件均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被媒体称之为“武汉摸狗案”的杨建平正当防卫案即是其中之一。辩护律师对原一审判决采纳的证据和认定的事实逐一驳斥并积极呼吁法院勇于担当使命,积极激活正当防卫制度,最终促使重审法院认定哥哥杨建平为制止弟弟杨建伟正在遭受的严重不法侵害而持刀刺向彭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成功塑造了一个对他人正在遭受严重非法侵害时“拔刀相助”构成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对激活我国刑法中沉睡已久的正当防卫条款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获选理由】本案作为一个重审改判无罪的案件,是激活我国刑法中沉睡已久的正当防卫条款的关键一案,有效提高了社会大众制止不法侵害,弘扬社会正气的积极性。
  杨建平及家人给律师送锦旗,由澎湃新闻记者周琦、实习生高亮拍摄
  杨建平无罪释放,在看守所门口与家人相见场景,图片来源于楚天都市报
  案例八
  【参选案例】辽宁沈阳王忠明受贿案——重审改判无罪
  【辩护律师】何 兵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陈雄飞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案例简介】王忠明原系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所长,2016年6月16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对王忠明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6年12月7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8年9月17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重审该案,辩护律师从程序和实体等多个角度进行了无罪辩护。重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忠明庭前供述存在反复,庭审中否认受贿事实,在案的部分证据存在疑点或瑕疵,受贿款来源去向不清又无其他证据佐证,认定王忠明犯受贿罪的证据未能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王忠明犯受贿罪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成立,并最终宣告被告人王忠明无罪。
  【获选理由】一起蹊跷的受贿疑案,历经职工联名喊冤、羁押严重超期、当庭否认指控、证人否认行贿等诸多波折被依法改判无罪,显著提振了律师积极参与职务犯罪案件辩护的信心。
  王忠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被安置在铁椅中
  27名中科院科学家联名书写的“鸣冤状”
  案例九
  【获选案例】河南法官聂肖琼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一、二审均宣告无罪
  【辩护律师】李国利 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裴仁奎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案例简介】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西向人民法庭庭长聂肖琼被指控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期间未及时送达冻结裁定、未及时续行冻结,致使被冻结款项被转走,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一审由李国利、裴仁奎律师共同为聂肖琼做无罪辩护,一审判决认定聂肖琼不存在失职行为,判决其无罪。公诉机关提出抗诉,二审中,李国利律师继续做无罪辩护,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2日作出驳回抗诉、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认定聂肖琼无罪。
  【获选理由】法官涉嫌职务犯罪,也需律师全力辩护。这个比较罕见的法官涉嫌犯罪经律师辩护而无罪释放的案件,为全体法律人尤其是身处一线的司法人员思考司法理性和司法正义提供了一个极佳的样本。
  图片来源于网络
  案例十
  【获选案例】河北深州祝周宾故意杀人案——二审改判无罪
  【辩护律师】李永辉、曹德全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案例简介】2013年6月6日,河北省深州市某公司财务人员范某在办公室喝了自己杯中的玫瑰花茶后中毒(百草枯)致死。与范某有矛盾的祝周宾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此后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次一审,祝周宾两次被判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再次上诉后,李永辉、曹德全两位法律援助律师,从祝周宾的有罪供述着手,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并证明祝周宾供述的投毒时间、投毒过程、毒物来源等核心问题均与查明的相关鉴定结论等在案事实不符,认罪供述与根据认罪供述查明的事实相矛盾,成功斩断了既有的证据链条。
  【获选理由】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次一审,祝周宾两次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再次上诉后,李永辉、曹德全两位法律援助律师无罪辩护成功,谨借此案的获选向新时期积极从事法律援助服务的律师群体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