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能否安排补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费?

2018-11-13 10:03:24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答:《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当然,用人单位愿意安排补休的,可以视为用人单位的福利,但这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