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付等级明细表(江苏版)

2018-10-03 11:39:50 常熟郭庆荣律师网
工伤赔付等级明细表(江苏版)
项目 工伤赔偿构成
工伤伤残待遇 工伤医护待遇
级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津贴直至退休 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 医疗费 伙食费 交通食宿费 辅助器具 生活护理费 说明
一级 本人月工资*27 -- -- 本人月工资*90% 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新增工伤康复期间也可计入“停工留薪期”的规定。新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解决了企业确定停工留薪期标准的困惑。
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因公出差伙食费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住宿费标准*天数 普通使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数量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1-4级保留劳动合同,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上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职工退休,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1-4级工伤,用人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级 本人月工资*25 -- -- 本人月工资*85%
三级 本人月工资*23 -- -- 本人月工资*80%
四级 本人月工资*21 -- -- 本人月工资*75%
五级 本人月工资*18 20万元 9.5万元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本人月工资*70% 5-6级伤残,若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给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伤残津贴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补足差额;若经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数据参考(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六级 本人月工资*16 16万元 8.5万元 本人月工资*60%
七级 本人月工资*13 12万元 4.5万元 -- 说明:治疗工伤所需要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说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说明: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说明: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7-10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数据参考无锡市标准(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八级 本人月工资*11 8万元 3.5万元 --
九级 本人月工资*9 5万元 2.5万元 --
十级 本人月工资*7 3万元 1.5万元 --
死亡 死亡赔偿构成
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额 工亡职工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里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配偶 其他亲属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 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30%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
补充说明:1、本人工资应当从工伤职工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起算,为起算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发生月平均工资计算;不足1个月的以用人单位职工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本人工资高于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